为贯彻落实首钢总公司领导朱继民、王青海在中首调研时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钢海外事业和实施“大国贸”战略思想的指示精神,5月29日中首公司举办了“完善驻外机构制度” 研讨会。中首公司领导李晓黎、王德春出席会议并讲话,组织人事部部长吴振启主持会议,组织人事部、投资部、计财部、贸易部、海工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研讨。

《中首公司驻外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从2005年8月实施以来,促进了境外机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。五年来,国际国内形势、国际贸易环境、首钢国际贸易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,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规定进行修订,是提升和拓展首钢海外事业、推进中首公司驻外机构长期性、连续性发展的重要前提。

投资部部长潭琴、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周金明、计财部副部长吴喜君分别对《中首公司驻外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首公司驻外机构人员选拔及收入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中首公司驻外机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》所涉及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说明。参加研讨会的同志围绕修订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,并提出了意见建议。

中首公司领导李晓黎在讲话中肯定了研讨会取得的成果,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通过对《办法》和《细则》的修订实施,能够进一步加强对驻外机构的管理,强化驻外人员遵章守制的意识,调动驻外人员的积极性,为推进“大国贸”战略发挥重要作用;二是要本着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,对研讨中提出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,进一步细化;三是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和《细则》要有可持续性,要考虑周全,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建议、特别是驻外机构人员的意见建议。最后,吴振启同志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的讲话精神,加紧工作,6月10日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、完善,拿出修改稿报主管领导; 6月20日前要具备上会审定要求,确保今年三季度开始实施。